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施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初级阶段的实际国情所决定的。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是国家根据社会性质及基本国情,借助法律手段,对社会经济秩序中生产资料的归属做出明确规定的经济制度。它代表了社会经济在生产关系中的根本规则,即所有制。由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构成了我国当前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要求
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动摇。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核心特征,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石。在发展公有制经济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积极探索能够有效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经济实现方式。而股份制,正是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之一。
同时,我们也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形式,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同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两者是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的。我们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而应该让它们在市场竞争中各自发挥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实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