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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5-06-05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院国际代码:12482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公办)

第四条 学院地址:

克拉玛依校区(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

独山子校区(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

第五条 招生层次及学制:普通专科(高职),三年。

第六条 学院概况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以工科为主,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因油而生、因油而兴,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乌鲁木齐石油学校。建校69年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服务国家能源战略的初心,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秉承“厚德、崇能、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已培养6万余名扎根边疆、服务新疆地方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新疆石油石化工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是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是自治区首批工匠学院、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新疆石油石化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丝绸之路亚欧院校(职教)联盟理事单位、新疆工业企业职教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入选首批国家IPv6技术创新与融合应用试点项目、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园区,获2024—2026年度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称号。

学院现有克拉玛依、独山子2个校区,占地面积3491.24亩,建筑面积53.71万平方米。其中,克拉玛依校区占地面积2914.92亩,建筑面积42.71万平方米;独山子校区占地面积576.32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2.29亿元,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资产1.32亿元,图书馆现有藏书60.84万册,电子图书137.30万册。

现有教职工578人,其中,专任教师493人,高级职称132人(正高12人,副高12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321人(博士6人,硕士315人)。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培育团队”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3个;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1人、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5人、教学名师3人、教学能手3人、思政课骨干教师1人;获批自治区级名班主任工作室3个。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1万人,开设39个高职专业、14个五年制专业和10个中职专业,与本科院校合作开办3个高本衔接的本科层次人才试点专业,构建了钻井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化工装备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和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等7大专业群,有序推进建设“中-高-本”贯通培养的现代职教体系。

第七条 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二级分院校区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

学费

(元/年)

1石油工程分院克拉玛依校区420403钻井技术3兼招4200
2420404油气智能开采技术3兼招4200
3420402油气地质勘探技术3兼招4200
4420401油气储运技术3兼招4200
5440603城市燃气工程技术3兼招4200
6420406石油工程技术3兼招4200
7石油化学工程分院克拉玛依校区420405油田化学应用技术3兼招4200
8470204石油化工技术3兼招4200
9470208分析检验技术3兼招4200
10420801环境监测技术3兼招4200
11470201应用化工技术3兼招4200
12430304氢能技术应用3兼招4200
13电子与电气工程分院克拉玛依校区430108供用电技术3兼招4200
14460307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3兼招4200
15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3兼招4200
16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3兼招4200
17430301光伏工程技术3兼招4200
18430302风力发电工程技术3兼招4200
19460609无人机应用技术3兼招4200
20机械工程分院克拉玛依校区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兼招4200
21460202机电设备技术3兼招4200
22470210化工装备技术3兼招4200
23430201热能动力工程技术3兼招4200
24460110智能焊接技术3兼招4200
25460201智能制造装备技术3兼招4200
26信息工程分院克拉玛依校区510203软件技术3兼招4200
27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3兼招4200
28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兼招4200
29510204数字媒体技术3兼招4200
30510206云计算技术应用3兼招4200
31经济管理分院克拉玛依校区540101旅游管理3兼招3800
32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兼招3800
33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兼招3800
34540113休闲服务与管理3兼招3800
35530701电子商务3兼招3800
36交通工程分院独山子校区50021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兼招4200
37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3兼招4200
38500212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兼招4200

注: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市招考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有序进行招生工作,其工作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商讨招生的重大事宜等。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第十三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本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为大学英语。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录取按照《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执行。“直升专”招生录取按照《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专”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招收“三校生”,需统一参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三校生升高职”考试。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进档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

同分(即:考生投档成绩总分)排序规则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一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规定同分(即:考生投档成绩总分)投档排序规则时,则按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1)单科成绩排序为:

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三校生”考生优先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政治理论,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职本衔接应用型本科(“3+2”模式)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考生体检标准

学院录取的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院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以马术教学及实践为主,因马术属于体育运动,要求报考、录取的考生无重大疾病、无肢体残疾、无身体缺陷。

第十九条 保留入学资格

录取新生应征入伍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新生或家长需在学院开学15天内(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和由应征地武装部盖章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生所在二级分院报到注册,学院统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手续。

新生因身体健康原因、创业、因事等正当理由不能入校正常报到学习的,新生或家长需在学院开学15天内(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生所在二级分院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应征入伍的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二年,其他原因,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二十条 按教育部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发放的《入学指南》要求按时来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书面向考生所在二级分院请假,请假须经二级分院批准,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新生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将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单招和直升专除外)、高中毕业证(或中职毕业证)等与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对照,初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若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含人像信息、学生基本信息、加分资格、心理健康、录取手续、程序、录取资格等。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院理科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生·年,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大数据与会计、休闲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等文科专业学费3800元/生·年。克拉玛依校区住宿费:800元/生·年,独山子校区住宿费:8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

奖学金:“高校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学院奖学金”分四等(1500元/年、750元/年、350元/年、250元/年);“企业奖学金”以及其它单项奖学金。

助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三等(4800元/年、3700元/年、26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分三等(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对无力支付在校期间伙食费或学费的特困生,视实际情况给予特困生伙食补助或特困生学费补助;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四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

邮编:834000

学院官网:https://www.kzjsx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jy.kzjsx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90-6609801、6620737、6234377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990-6620723

第二十六条

(1)本招生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2)学院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答复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参考,并非学院录取承诺。

(3)学院未委托、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工作,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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