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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5-06-05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招生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院校标识码:4132013753,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8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江苏财经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教育部示范性职业院校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智慧校园示范校、江苏省绿色学校、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

第五条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证书颁发学校: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及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生处等相关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每一个招生工作环节接受学校纪委再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产业人才需求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审核后,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报名条件及体检

第九条  凡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条  考生身体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我校相关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二)除电气自动化技术和药品质量与安全两个专业(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以外,对考生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不作具体要求。

(三)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同分考生,参照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关于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四)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

(五)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限考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目前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日语。

(六)艺术类专业只招收美术类考生,经省考试院按规则投档后,如遇投档分相同考生,参照省艺术类考生同分排序原则,择优录取。

(七)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八)政策性加分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九)跨省考生的录取规则,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二条  除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查询方式外,考生还可登录我校招生官网https://zs.jscj.edu.cn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满一学期,可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苏财院〔2021〕110号)申请调整专业。

第十四条  学生学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十五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学生公寓按不同住宿条件核收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00-1500元。

第十六条  奖励与助学:

(一)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校设奖学金(600-1600元/人•年)以及翔宇励志奖学金等系列奖(助)学金。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通过国家助学金(2700-4700元/人•年)、学校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求职补贴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三)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

(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对家庭困难学生,学校按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资助。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考生可到学校明德楼127室进行现场咨询。

(二)电话咨询:400-883-2686(免长途话费)0517-83858666。

(三)网上咨询:https://zs.jscj.edu.cn。

(四)QQ咨询:1028299859

第十八条  考生申诉渠道:电话:0517-83858866;邮箱:jw@jscj.edu.cn。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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