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宁师范大学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2025年南宁师范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南宁师范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南宁师范大学进行查询。
2025年南宁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南宁师范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南宁师范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南宁师范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南宁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南宁师范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南宁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南宁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南宁师范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网址:https://zs.nnnu.edu.cn/
二、南宁师范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南宁师范大学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七条 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提出转专业 申请。
第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申请转专业时可优先考虑:
( 一)因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而休学的学生,在复学时申 请转专业者,学校优先考虑准予转入与其创新创业相关的专业;
(二)参军入伍的学生在复学时申请转专业者,学校按照上 级相关政策予以优先考虑。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优
先考虑:
( 一)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 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 二)学生学习态度端正且有较强的学习意愿,但由于某种特殊 原因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者;
( 三)经所在学院考核后获准进入因学校教学改革所需而设 立的实验班者可申请转入实验班所在专业;
( 四)休学或保留学籍学生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在不
违反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转入本校适当专业者;
(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 调整专业,且学生愿意转入其他专业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三年级及以上年级者;
(三)在转专业前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尚未解除者;
(四)正在休学或应作为退学处理者;
(五)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普高专升本、三二分段、五 年一贯制、中职推荐免费学生、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等特殊录 取类型被录取者;
(六)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国防生、定向生等类 型学生;
(七)作为我校与国(境)外学校合作办学, 以及我校与国 内其它学校、 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而单独招生的特殊录取类型被 录取者;
(八)在我校已有过转专业经历者;
(九) 其它学校学生转入我校者;
(十) 无正当理由者。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 全校性集中办理的转专业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年 的第二学期进行, 具体时间及程序为:
( 一)每学年第二学期第 5 周前,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情况确 定可接收转入学生的专业、学生数以及转专业考核方案报教务处, 由教务处向全校公布。
(二)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 7 周前,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根据 学校当年转专业工作通知要求,填写《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 育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后(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专业), 连同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申请转专业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2.申请转出的专业学习期间课程成绩表。
3.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之一的学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因参 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休学的学生,复学后申请转专业者,应提供 批准参加创新创业活动文件、创新创业成果或专业证明等材料; 退役复学学生申请转专业者,应提供退役证复印件。
4.符合本规定第九条条件之一的,申请时需提供如下相应证明 材料: 因某种疾病而转专业者,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 (含)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原因转专业者,应提供所 在学院关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说明材料; 因获准进入教学 改革实验班而申请转专业者,应提供所在学院关于实验班入选名 单的材料。
(三)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 9 周前,各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 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分类汇总后, 将申请转 专业学生名单向全校公布并将申请材料交转入学院审核。
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转入学院要进行考核。转入学院应根 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考核方案,对考核内容、方式、 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并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公布。成立由至 少 5 名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 博士学位的教师不少于 3 人)对学生进行考核,形成是否接收及 所进入年级等具体意见并须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报教务处。 考核过程性材料须作为档案保存至少一年。
符合本规定第八条和第九条的各款情形的学生不需参加笔试、 面试等考核,按本条第二款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由申请转入专 业所在学院进行审核,符合拟转入专业培养条件的,列入拟接收 名单,报学校审批。
(四)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 12 周前,转入学院将审核结果及上 述转专业材料报教务处。
(五)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 14 周前,教务处完成对转专业学生 的有关复核工作, 并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校内公示 5 个 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报学校审批。学校批准后, 将颁发正式文件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在 20 个工作日内 将专业调整情况提交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 转专业处理。
(六)每学年第二学期放暑假前,教务处向获准转专业的学 生发出办理转专业手续的通知书。
第十二条 对因退役复学、 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确有某种
特殊困难以及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时无原专业等特殊情况而转专 业者,提出转专业申请的时间及学校各部门办理其转专业事务的 时间不受上述第十一条所规定的转专业工作时间限制,可根据实 际情况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