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2025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进行查询。
2025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招生网址:https://www.shengda.edu.cn/zhao/
二、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 情况之一者,经学校批准,可转学、转专业:
(一)新生学习一学期后,对其它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经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 同意,学校批准,可以转入其有兴趣和专长的专业学习。休 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 校优先考虑。
(二) 新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二级甲 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学校健康中心核查认定,不能在 本校或本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高校或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定,学生确实存在某种特殊困难或特殊 需要,不转学或转专业则无法继续正常学习的。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次数不能超过一次。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转专 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 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我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 成绩的。
(四)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五)本科第三学年及以后、专科第二学年及以后申请 的。
(六)以特殊招生形式或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七)应予退学的。
(八)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 学 校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 学校。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四条 按下列程序办理转学、转专业手续。
(一)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须由本人申请,经转 出、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核,主管领 导审批。
(二)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 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 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 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公示无异议后方可 转入。
(三)跨省转学的, 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 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 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 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