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北京师范大学进行查询。
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北京师范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北京师范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北京师范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北京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北京师范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
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北京师范大学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一)上级部门或者学校招生简章对特定群体的转专业有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的(如强基计划学生、外国语中学保送生、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学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二)入学不满一学期者;
(三)已在本科三、四年级学习者;
(四)曾按照转专业程序转过专业者;
(五)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状态者。
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通知:教务部发布转专业通知,组织院(系)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年度计划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和内容、转专业后是否需要降级、受理咨询时间、进行考核时间等。
(二)公布方案:教务部汇总审核院(系)工作方案,并在教务部网站公布。
(三)咨询宣传:各院(系)按照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接受学生咨询,进行相关宣传。
(四)学生申请:各院(系)组织本单位学生填写报名信息(每人仅可填报一个目标专业),报教务部汇总审核转专业资格后,由教务部转发学生申请的专业所属单位。
(五)组织考核:各院(系)组织考核,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及接收后就读的年级,报送教务部。
(六)名单公示:教务部对院(系)提出的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复审,确定名单后在教务部网站公示。其中,需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由教务部发函协商。
(七)学籍变动:对公示无异议的普通学生,及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同意转专业的公费师范生,由教务部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履行学籍变动手续。
符合本办法第九、十、十一条所述的情形,需要对个别或部分学生转专业的,经学生所在院(系)、学生拟接收院(系)签署同意意见后,由教务部审核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同意受理的,报教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教务部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履行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