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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奖学金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什么时间公布

2025-07-02

2025年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高考录取结果一般在7月下旬开始公布,并在8月中旬之前结束。具体的录取时间可能会因年份和地区有所不同,但大致的时间是相同的。

2025年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时间因招生类型和省份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常见招生类型的录取时间:7月20号左右到8月中旬之前结束。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录取结果通常会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变动,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通知。

此外,录取结束后,学校会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系统,凭准考证号(考生号)或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录取通知书的派送状态,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 “高考录取通知书运单查询” 处查询,或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订阅寄送信息通知。

二、2025年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官网查询

登录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网,点击首页右侧的“录取查询”,进入查询页面。在查询页面中,考生需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以及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个人的录取结果。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网站查询: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找到“普通高考信息服务”栏目,点击进入“信息查询”子栏目,在左侧菜单中选择“录取结果”,然后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微信查询: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内点击菜单“招考服务”-“高考信息服务”-“信息查询”,选择“录取结果(统考)”或“录取结果(对口)”,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查询:下载并安装省教育考试院客户端,登录后在首页找到“录取结果查询”功能,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3、通过电话查询

招生办电话:可拨打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进行查询。

省招办电话:也可向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打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2025年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gdsty.edu.cn/view/scientific/admissions.html

二、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 我校在高校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 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绿色通道” 制度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位大学生 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 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 报到注册,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 由学校核实 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中, 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 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 以国家励志 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 以国家助学金为主, 以勤 工助学等为辅。

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等部门 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已 经被我校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 生, 一律先在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平台公众号申请 “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 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含预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 金额不超过 12000 元。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新签订的助学贷 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5Y-30 个 基点(即 LPR5Y-0.3%)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 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 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 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 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 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秋季学期开学前(一般为每年 7 月-9 月)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 申请续贷。开学后持《受理回执》到学校报到, 由学校录入 电子回执。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 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同一学年内,获得 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 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5000 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 金。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 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300 元,具体标 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 2000-4500 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 2-3 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 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300 元。

四、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 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 6000 元。 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 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五、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 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 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每生每年 10000 元,资助周期为本专 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 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六、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 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 10000 元、15000 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 地的县(市、区) 残联提出申请。

七、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

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 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 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 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 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 不超过 12000 元。

(二)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对退役后, 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 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 12000 元。

(三)“三支一扶”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 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 层工作满 1 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可申请财政代偿。

校内资助政策

(一)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 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 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 8 小时,每月不超过 30 小时。 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高校按所在地当年的最低小时工资标

准。

(二)校内奖助学金等资助

1.学校奖学金。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奖学 金评定办法》, 学校设立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 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2000 元、 1200 元、800 元和 500 元,奖励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 学生。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校级助学金。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校级助学 金评定操作细则》具体实施,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未受 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 1200 元/ 生/年,资助人数一般不超过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总 数的 20%。

3.特殊性困难补助。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特殊 性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用于学生因在校期间遇到的突发性、 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所给予 的特殊性、临时性、一次性资助。补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 5000 元/人,二级 3000 元/人,三级 1000 元/人。学校 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和突发意外情况,酌情给予补助,原则 上全年累计补助人数一般不超过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 生人数的 2%,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受助一次。

4.三好学生。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优秀个 人评定细则》具体实施,用于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而设立的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5.三好标兵。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优秀个人评定细则》具体实施,是指在三好学生中评选出的最具代 表性的优秀学生所给予的荣誉称号,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 誉证书。

6.优秀学生干部。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优 秀个人评定细则》具体实施,用于奖励工作认真负责、表现 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干部所给予的荣誉称号,学校发文表 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7.优秀毕业生。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优秀毕业 生评定细则》具体实施,为充分发挥毕业学生榜样引领作用, 在本届毕业生中评选出的综合素质高、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 所给予的荣誉称号,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奖励 2000 元/生,并在就业推荐时给予优先推荐。

8.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总支 (团支部)。是为奖励我校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优秀共青 团干部和团支部等而设立的校级荣誉, 由校团委组织表彰并 颁发荣誉证书。

9.先进班集体。为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 观念,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而设立 的校级荣誉。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定 细则》具体实施,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专科学生班级(含 五年制大专后两年), 评选比例不超过各二级学院班级总数 的 20%,每班奖励 500 元班级活动经费用于班级建设。

10.社会奖学金项目。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会同校 友会办公室负责开拓社会奖学金项目,与出资人确定奖学金

项目的标准、申请条件等。

11.其他奖励和补助。学校对于在学术技能、创新创业、 宣传育人、文体艺术、心理健康、社会实践等活动和比赛中 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奖项,参与训练的学生按方案要求给予 训练补助,具体参考学校相关活动和比赛方案。

温馨提醒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填写《广东省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申请表会随录取通知书和政策简 介一并下发(该表也可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ID:gdsjyt) 菜单栏,点击进入“微专题”—“学生资助”栏目中下载),

该表无需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 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 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 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 电话、加微信或 QQ 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 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 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 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 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 公 众 号 (jybzzzx) 、 全 国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网 站(https://www.xszz.edu.cn)、“ 广 东 教 育 ” 微 信 公 众 号 (gdsjyt)。

困难生资助办法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 我校在高校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 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绿色通道” 制度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位大学生 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 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 报到注册,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 由学校核实 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中, 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 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 以国家励志 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 以国家助学金为主, 以勤 工助学等为辅。

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等部门 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已 经被我校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 生, 一律先在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平台公众号申请 “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 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含预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 金额不超过 12000 元。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新签订的助学贷 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5Y-30 个 基点(即 LPR5Y-0.3%)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 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 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 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 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 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秋季学期开学前(一般为每年 7 月-9 月)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 申请续贷。开学后持《受理回执》到学校报到, 由学校录入 电子回执。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 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同一学年内,获得 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 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5000 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 金。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 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300 元,具体标 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 2000-4500 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 2-3 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 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300 元。

四、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 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 6000 元。 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 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五、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 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 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每生每年 10000 元,资助周期为本专 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 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六、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 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 10000 元、15000 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 地的县(市、区) 残联提出申请。

七、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

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 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 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 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 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 不超过 12000 元。

(二)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对退役后, 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 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 12000 元。

(三)“三支一扶”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 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 层工作满 1 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可申请财政代偿。

校内资助政策

(一)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 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 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 8 小时,每月不超过 30 小时。 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高校按所在地当年的最低小时工资标

准。

(二)校内奖助学金等资助

1.学校奖学金。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奖学 金评定办法》, 学校设立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 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2000 元、 1200 元、800 元和 500 元,奖励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 学生。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校级助学金。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校级助学 金评定操作细则》具体实施,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未受 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 1200 元/ 生/年,资助人数一般不超过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总 数的 20%。

3.特殊性困难补助。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特殊 性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用于学生因在校期间遇到的突发性、 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所给予 的特殊性、临时性、一次性资助。补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 5000 元/人,二级 3000 元/人,三级 1000 元/人。学校 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和突发意外情况,酌情给予补助,原则 上全年累计补助人数一般不超过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 生人数的 2%,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受助一次。

4.三好学生。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优秀个 人评定细则》具体实施,用于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而设立的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5.三好标兵。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优秀个人评定细则》具体实施,是指在三好学生中评选出的最具代 表性的优秀学生所给予的荣誉称号,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 誉证书。

6.优秀学生干部。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优 秀个人评定细则》具体实施,用于奖励工作认真负责、表现 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干部所给予的荣誉称号,学校发文表 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7.优秀毕业生。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优秀毕业 生评定细则》具体实施,为充分发挥毕业学生榜样引领作用, 在本届毕业生中评选出的综合素质高、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 所给予的荣誉称号,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奖励 2000 元/生,并在就业推荐时给予优先推荐。

8.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总支 (团支部)。是为奖励我校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优秀共青 团干部和团支部等而设立的校级荣誉, 由校团委组织表彰并 颁发荣誉证书。

9.先进班集体。为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 观念,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而设立 的校级荣誉。根据《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定 细则》具体实施,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专科学生班级(含 五年制大专后两年), 评选比例不超过各二级学院班级总数 的 20%,每班奖励 500 元班级活动经费用于班级建设。

10.社会奖学金项目。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会同校 友会办公室负责开拓社会奖学金项目,与出资人确定奖学金

项目的标准、申请条件等。

11.其他奖励和补助。学校对于在学术技能、创新创业、 宣传育人、文体艺术、心理健康、社会实践等活动和比赛中 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奖项,参与训练的学生按方案要求给予 训练补助,具体参考学校相关活动和比赛方案。

温馨提醒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填写《广东省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申请表会随录取通知书和政策简 介一并下发(该表也可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ID:gdsjyt) 菜单栏,点击进入“微专题”—“学生资助”栏目中下载),

该表无需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 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 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 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 电话、加微信或 QQ 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 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 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 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 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 公 众 号 (jybzzzx) 、 全 国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网 站(https://www.xszz.edu.cn)、“ 广 东 教 育 ” 微 信 公 众 号 (gdsj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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