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简章 附入围分数
2025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专业生物科学、生物育种科学。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高考走强基计划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尤其对于有志于进入名校、追求基础学科发展的考生来说,具有显著优势。
2025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是什么
一、领导机构
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由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中国农业大学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二等奖及以上。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招收专业为:生物科学、生物育种科学。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区、市)招生。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20日至5月1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环节
6月10日至20日,报名考生需登录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校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围我校强基计划校考资格,高考成绩公布后不得参加校考。对于确认参加校考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7日前,中国农业大学在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范围内公布入围校考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须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校考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投)。对于按上述规则未能入围的第一类考生,如高考数学科目成绩达到145分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进入分省招生计划数6倍以内的考生,可破格入围。
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校考。
(五)校考方式
7月1日至2日,进行校考(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的调整将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生物、物理、化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笔试满分为50分。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科潜质、创新能力、科研志向等方面,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参考材料。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满分为50分。
3.体育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学生因病或残疾向学校申请免予体育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4.校考成绩折算办法
校考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校考成绩×(当地高考满分值/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将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中最高成绩作为理科综合的成绩。同等情况下根据体育测试结果优先录取。
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7月5日前,我校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2024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入围分数线是多少
省市 | 科类 | 入围分数线 |
北京 | 综合改革 | 629 |
天津 | 综合改革 | 628 |
河北 | 物理类 | 612 |
山西 | 理工 | 593 |
内蒙古 | 理工 | 615 |
辽宁 | 物理类 | 636 |
吉林 | 理工 | 590 |
黑龙江 | 理工 | 607 |
江苏 | 物理类 | 635 |
浙江 | 综合改革 | 603 |
安徽 | 理工 | 633 |
福建 | 物理类 | 622 |
江西 | 理工 | 597 |
山东 | 综合改革 | 608 |
河南 | 理工 | 618 |
湖北 | 物理类 | 602 |
湖南 | 物理类 | 599 |
广东 | 物理类 | 612 |
广西 | 理工 | 558 |
重庆 | 物理类 | 628 |
四川 | 理工 | 624 |
云南 | 理工 | 607 |
陕西 | 理工 | 606 |
甘肃 | 理工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