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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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理工类民办
招生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我院:
1、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未被录取的普高学生。
2、 应届中职毕业生符合2011年对口单招报名基本条件,参加对口单招考试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
3、 根据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
(1)考生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送报我校审核。
(2)参加校级以上各类大赛获奖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的考生;
(5)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5、艺术类考生执行《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报名时间:
7月25-8月18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优惠政策:
在第一轮注册我院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可荣获人民币3000元的新生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