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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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
专科(高职)其他类公办
录取规则
三、录取规则:
1、报考我院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考生须无传染性疾病。
2、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3、录取调档比例平行志愿为105%,顺序志愿为120%以内,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4、各专业的录取,在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如果该专业录取未满,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文化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与文考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6、执行各省市区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7、我院对录取考生外语语种无限制,但新生入学后我院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