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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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学费标准:普通专科专业:75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8500元/年,校企合作办学专业7500元-170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文件中的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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