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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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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
本科综合类公办

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学校继续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 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批次:山东省内,省属免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本科层次在本科批中招生;专科层次在专科批次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招生。

  投档原则及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执行。外省投档比例如无特别规定,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执行。

  第十七条 校考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实施组织校考的相关专业,依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该专业省内计划的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校校考合格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于4月中旬登录临沂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并打印《临沂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成绩的使用

  一、艺术专业成绩的使用说明:

  1、山东省内招生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本、专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除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成绩格式保留小数点后1位);

  除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的其他专科专业成绩使用:

  播音与主持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音乐教育(中外合作)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舞蹈学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不认可啦啦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国标舞、艺术体操、运动舞蹈、体育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理论等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或方向)的本科合格成绩。

  2、省外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二、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类的本、专科专业成绩均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2、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

  江苏省:先分数后等级。对投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等级高者优先。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其中,必测科目最低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最低要求为BC。

  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浙江省: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进行择优录取;对不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

  二、省属免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分数相同,按照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四、空中乘务专科录取原则:从投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执行《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7]5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从投档考生中录取。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综合分折算办法详见《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7]5号)。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内专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折算办法同本科)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类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外本科专业:

  美术类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按照计划录取到最后一名时,若出现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一致的情况,艺术文考生,依据语文、文综、英语成绩;艺术理考生依据数学、理综、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六、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8]1号)文件规定。

  录取外省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平行分录取政策。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规定者,我校文史类专业依次参照语文,文综,英语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照数学,理综,英语成绩;进行录取和退档。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报考学校英语相关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二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学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临沂大学招生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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