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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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河北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理工类民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符合省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3、对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考生志愿依次安排专业。对达不到所报专业分数要求,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4、男、女比例不限。
5、入学后外语公共课为英语,不要求口试。
6、对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身体条件不影响专业学习。(报考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