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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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本科综合类民办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自2016年起我校实行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详情参见《青岛滨海学院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根据此收费管理办法折算后的年学费标准为: 本科专业15800-19800元,专科专业年学费标准为:8800元-9900元。学校住宿费标准:900元-1500元/年。
第十九条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