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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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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财经类民办

录取规则

  1.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统一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

  2. 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生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 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行志愿投档实施办法,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

  4.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 专业分数无级差要求。

  6. 艺术类考生参加安徽省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的分数线,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7. 我校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8. 外语语种要求:录取语种为英语,所有专业入学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9.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建议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考生的身体条件为:女身高1.62米以上、男身高1.72米以上,且五官端正;建议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考生的身体条件为: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且五官端正;色盲色弱考生不能报考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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