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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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河北省
专科(高职)政法类公办
录取规则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二)我院所有提前批专业不再提前进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环节,考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时间(考生准考证上已标明)直接填报志愿。
(三)所有专业实行按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分配,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以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同分志愿相同时,依次比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和标记,无纹身、无跛行,无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录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我院所有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男女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