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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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收费标准

四、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1)文理科类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2)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3)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四人间、六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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