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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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河北省
本科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不设立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总分相同,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特种加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考生攻读,考生在填报以上专业时请谨慎选择。

  4.商务英语、应用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建议报考国际商务专业。

  5.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6.对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相关政策。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8.学校不预留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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