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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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
专科(高职)医药类公办

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核德、智、体、美的表现,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3、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体检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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