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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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录取规则

  (5)录取批次:专科批招生,山东省内招生。凡达到专科报考资格线以上考生均可报考。

  (6)录取具体方式: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在投档考生中,以文化课成绩为主,参考素质教育成绩,全面综合评价考生,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所报专业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者,安排到缺额专业,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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