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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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教育部
本科综合类公办211工程985工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法学

专业代码:
030101K
学历层次:
本科
修学年限:
四年
学科门类:

专业介绍

清华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29年,至今已有72年历史。解放前,在极其艰苦的办学条件下,清华法学院培养出许多杰出的法学、法律人才,例如前南国际法庭大法官、中国国际法学会前会长王铁崖先生,中国国际法学会前副会长副陈体强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端木正先生等。1952年全国进行大学院系调整,整个法学院被合并到其他院校。从此,法律院系和法学教育在清华大学一度中断。

当前,我们的祖国正处于政治与经济体制的伟大转型时期,其中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建设民主与法治社会,而法治社会必然呼唤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法学研究与教育在我国展现了广阔前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95年9月,清华大学正式恢复建立法律学系,1999年4月清华大学法学院正式复建。

清华法学院的办学宗旨是:充分发挥清华大学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培养国家亟需的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法律人才。使学生不仅具备深厚的理论素养,而且精通实务的操守;不仅通晓法学专业知识,而且贯通经济学、管理学等人文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的领域;不仅熟知中国法律的实际,而且具有很高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使用能力,从而便于掌握国外的法律制度。

与传统法律院系不同,清华法学院秉承“学术为天下之公器,法律以明理为己任”的理念,广泛借鉴国内外优秀法学院办学经验,力图把“经院式”的法学教育转变为融理论和实践为一体的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职业教育模式,即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知识和理论,而且要培养学生具备在现实社会中灵活运用法律的技能、方法和综合素质,学会如何像律师那样思考,培养法律人良好的职业道德;把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放在突出位置,注重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使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同时成为参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过程。

作为清华大学重点建设并加速发展的学科,复建十年来,法学院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取得了优秀成绩。现在,清华法学院已经成为名列前茅的国内著名法学院之一,在全国乃至国际法学教育界建立了自己的地位,成为我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一个重镇,同时也成为国际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交流中心。

师资队伍

清华法学院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在49名专职教师中,有教授21人(含博士生导师13人),副教授15名,绝大部分是毕业于国内外著名学府的优秀学者。教师高级职称比例和具有海外留学、访问经历的比例位居全国法学院首位。

法学院名师荟萃,许多教授都是各自领域的学术权威,在国内外学界颇具影响。其中王保树教授担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和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马俊驹教授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崔建远教授担任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朱慈蕴教授担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振民教授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崔建远、张明楷和许章润等三位教授分别荣获第二届、第三届和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周光权副教授荣获2003年“胡绳学术奖”(中国社科青年学者最高奖)。年仅38岁的王振民教授2004年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成为现任10名委员中最年轻的一员。

此外,还聘请校外兼职教授12人,客座教授3人,顾问教授1人。在不断完善队伍建设的同时,法学院还聘请海内外法学领域众多著名专家、学者,定期来校讲学或进行学术座谈。

教学设施

法学院教学设施和科研条件在国内首屈一指。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法学大楼--明理楼于1999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由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同志亲自题写楼名。这也是国内第一次实现一个大学法学院拥有独立的法学楼,并且在国内率先为每一位教师提供了办公室。楼内配有现代化的教学、科研、办公设施,并专门用于教学实践的模拟法庭、学术报告厅、多功能教室等。

面积约有2,000余平方米的法律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集数字化与信息化于一身,配备系统空调及其他现代化设备。目前,法律图书馆拥有中外文法律书刊文献60,000册,同时订阅200余种国内外法律报刊、电子出版物等。除馆藏的现实文献外,学院还斥巨资购买国际权威法律专业数据库的使用权,读者可以利用先进的网络查询方式获取国内外的法律信息与法律研究资源。电子阅览室支持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等多项功能,可以实现与国外著名法学院的同步远程教学。

教学科研

法学院学科建设一日千里。学院目前已取得“教育部国家重点学科基地”,拥有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授予点,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宪法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八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此外,法学院还举办了面向全球招生的LLM(法学硕士)项目、与香港大学合作的中国法律第二学位课程以及远程教育项目等。

近十年来,法学院教师们在圆满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前提下,还承担了许多重大科研课题,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例如组织《公司法修改稿》、《民事诉讼法修改稿》专家稿起草、参与物权法典的制定、参与外交部门决策研究工作等。法学院历年都要举办数次高水平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一批批著名的国内外法学专家、学者,聚首清华法学院,交流、研讨国内外法学前沿问题,营造出严谨、求实、活跃、创新的学术氛围。
为适应全球化的大趋势和中国加入WTO的大背景,法学院积极扩大对外学术交流,目前近25%的本科生有机会赴海外交流或交换学习。学院先后与美国哈佛大学、杜克大学、密歇根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名城大学、横滨国立大学、名古屋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定期派师生互访。

学生培养

??教学模式。依照清华法学院自身培养模式,以培养知识体系全面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学院全面推行与国际接轨的学分制,在课程的设置和讲课内容上求精、求新,博采众长、锐意创新,正逐步形成富有特色的法学教育模式。除学校所规定的人文社科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以及必要的跨系选修课程之外,还设有法学绪论、宪法学、民法总论、商法总论、刑法总论、国际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等专业必修课。为给每个学生提供充分的个性发展空间,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院还开设了大量由本院教师、外请专家以及外教开设的专业选修课,并且按照课程的性质分为不同的课组,其中包括法理学课组、宪法与行政法学课组、法史课组、民法学课组、商法学课组、经济法学课组、刑法学课组、环境资源法课组、诉讼与仲裁法课组、国际法学课组、实践课组以及文献阅读课组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志向,在教师的指导下选修完成。

??教学特色。清华法学院积极引进并倡导先进的交互式教学、讨论式教学和案例教学法,使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环节。在中国进行首批“诊所法律教育”,与北京市海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共同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与支持中心”,并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通过对弱势群体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可以使学生了解最基层的民众的法律需求,了解适用法律的过程,锻炼和培养学生的公益心、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基础和广阔的学术视野,清华法学院还是国内唯一一家开设英美普通法系列课程的法学院,此外还有大量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

??国际比赛。清华法学院不断探索法学教育的新道路,大胆地尝试以增强学生实务能力为目标的教学改革,其中,模拟法庭和模拟仲裁的训练就是其中的两项重要内容。在坚持不懈的教学改革过程中,清华法学院很快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并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在国际比赛中,至今保持着中国代表队在亚洲杯模拟法庭大赛(2000/东京,第二名)、国际商事仲裁比赛(2003/维也纳,第六名)、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比赛(2004/悉尼,第三名)和亚太商事仲裁比赛(2004/香港,第一名)的最好成绩。
??社会实践。清华法学院在河北、新疆等地法院建立了社会实践基地,努力引导学生利用假期深入基层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每年寒暑假, 80%左右的法学院学生在学院组织下,奔赴祖国各地进行专业和社会实践活动,这不仅提高了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还促进了学校的课堂教学,密切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
??奖助学金。除学校提供的奖、贷、助学金之外,法学院还在国内外著名法学院、律师事务所、跨国企业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设置了众多奖学金项目,以鼓励、支持同学努力完成学业,目前本科生奖助学金授予面高达60%左右,每学年发放总额超过30万人民币,个人最高获奖额达到8,000元。

毕业前景

清华法学院以人为本,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努力使他们成为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律英才。
法学院实行“本科?硕士研究生分阶段有统筹”的培养模式,相当数量优秀学生可以通过免试推荐方式被保送进入本院硕士研究生阶段进行学习。部分优秀学生被推荐免试到清华其他院系或者其他高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此外,还有部分学生进入世界一流的哈佛、康乃尔等大学继续深造。
法学院将学生就业指导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专门设立就业指导办公室,建立就业信息网站(http://www.law.tsinghua.edu.cn/fxy/jiuye/index.asp),将“以就业促成才”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教书育人的各环节。法学院学生就业率在全国各大法学院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领域广泛分布于与法律相关的各个领域,其中本科生参加就业的同学大部分进入了中央或地方国家机关、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律师事务所等。优秀的毕业生赢得了各用人单位一致好评。

联系方式
电话:010-62785697;62783483
传真:010-62786513
网址:http://www.tsinghua.edu.cn/docsn/fxy/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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