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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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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本科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具体有:

  10、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将按照有关省份的完全平行志愿或传统志愿优先的规则确定投档比例、补档及征集志愿。

  11、分配录取专业时,为尽最大可能提高录取率和专业志愿满足率,实行分数优先前提下的志愿优先原则。即首先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优先分配有专业志愿考生的专业;最后分配因考生投档成绩低而导致专业志愿录取满额不能满足志愿考生的专业,若专业服从调剂,则向剩余相近专业调剂录取。针对专业计划录取额满,且不同意专业调剂及其它特殊情况的考生,根据有关政策进行退档。我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12、在分配录取专业时,如果考生高考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三门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食品科学类、化学类、材料类、生物工程类专业参考化学、生物科目成绩;土木类、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等专业参考数学、物理科目成绩。

  13、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分配专业时,应符合我校对上海和浙江公布的各专业(大类)选考科目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在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1B1C,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新疆哈密地区的定向计划只招收哈密地区且符合定向培养条件的考生。

  14、2018年学校共有机械类、设计学类2大类6个专业按大类招生,学生在大类下经过一到两年打通培养后,具体选择确定专业方向。

  15、报考建筑学、广告学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建筑学专业入学后加试徒手画,对于徒手画测试不合格的新生,将对其进行专业调整。

  16、报考本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本科分数线,按照艺术专业课与高考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录取的艺术考生专业课均使用该省的统考成绩。报考专科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考生(仅在河南省招生),按照河南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直接相加,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录取时如果综合分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三门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7、符合加分条件的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原则上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18、身体要求:参考教育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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