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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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室内艺术设计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掌握室内设计、建筑装饰与构造、计算机辅助设计、家具风格与陈设、建筑概论等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独立设计能力,接受造型、设计、表现等专业技能训练,能在建筑设计行业、装饰工程行业、展示设计行业、以及教育与科研等领域内从事设计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可从事室内外效果图,建筑装饰公司,环艺设计单位,城市规范部门,房地产企划,房产行销,各级建筑设计院,建筑动画设计,房屋中介,三维设计的经营、管理工作,模型设计师等相关领域的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