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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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辽宁省
专科(高职)农林类公办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国家级示范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18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学院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
对投档成绩、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分数高者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