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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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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浙江省
本科政法类公办

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本科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本科录取线。

  (三)在政治审查、体检、面试、体能测试等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按110%的比例调档。

  (四)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依据志愿顺序,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五)学校认可国家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录取时,投档分相同情况下,实考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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