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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财经类民办

体检标准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身体健康条件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艺术类考生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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