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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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贵州省
本科政法类公办

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本科公安类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法学专业安排在本科批次;普通专科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报考我院的省外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并按照我院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数确定我院的调档线。阅档比例按各省高招办规定比例阅档。

  公安类专业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等各项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专业安排时,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专业分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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