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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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湖南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录取规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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