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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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辽宁省
专科(高职)其他类公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收费标准
1、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我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我院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人间900元/年·人,4人间1200元/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方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每年按10个月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