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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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湖南省
本科理工类公办
建筑学
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建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的设计方法,具备基本的设计能力和初步的研究能力,有创新精神,能在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工作,并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业务规格与业务范围
本专业要求学生理解建筑的基本概念、建筑与环境及城市整体规划的关系;具有从事建筑设计的能力,创新意识强,并能很好地表达设计意图;了解与建筑相应的各种技术经济知识;了解现行的各种建筑法规、规范和标准;了解建筑设计、施工的全过程及与建筑师业务相关的各种知识;了解中外建筑历史发展过程及基本意义;了解各种建筑流派思潮的基本理论和主张;了解建筑与文化的关系,并从各种理论中吸收有用的知识指导设计和创作。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面广,具有理性精神和批判意识。
2. 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能够独立完成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3. 掌握美学知识,具有较高的美学素养,并掌握建筑设计表达技法,能够用多种方法表达设计意图。
4. 了解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规律,掌握人的生理、心理、行为与建筑环境的关系,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社会文化习俗、法律与法规的基本知识,以及建筑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
5. 初步掌握建筑结构及建筑设备体系的基本知识,掌握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了解常用建筑材料的性能及美学特点等;并具有一定的多工种间组织协调能力。
6. 具有初步的计算机文字、图形、数据的处理能力。
三、主干学科、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建筑学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设计基础、建筑历史、建筑构造、建筑结构、城市规划原理、建筑设备、美术、建筑物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居住区规划设计室内设计等。理与设计、城市设计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美术实习、工地实习、建筑测绘实习、建筑认识实习、设计院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
五、学制与学位
学制:五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六、就业方向
在建筑设计及规划设计相关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工作;在房地产公司从事施工工作;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建筑工程学院
20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