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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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若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政府新规定的标准。

  收费标准: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矿业装备维护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矿产地质与勘查、矿山地质、矿山测量、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物加工技术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学费为78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气自动化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学费为88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下发的鲁财字[2010]27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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