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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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语文教育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
语文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语文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技能型人才,毕业生主要是在中小学进行教学工作,部分也可以在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秘、公关、组织宣传和行政管理工作,或者在地方文化部门从事创作、编辑、新闻传播等工作。
【培养规格】
1、基本素质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教师道德,能为人师表;具有健康的体魄;具有文明的行为习惯、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一定的艺术鉴赏力;树立劳动观念,热爱劳动,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
2、知识要求
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树立正确的文艺观、语言文学观;了解语言文学的新发展,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的研究成果,根据社会的需要和教育的发展需要,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学水平;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和汉语言文学教学的基本理论的能力;熟悉掌握一门外语,英语水平应达到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具有计算机应用、操作、维修知识,计算机应用水平达到一级。
3、能力要求
具有处理汉语言文字材料的能力、分析文学作品的能力和设计实施语文教学的能力;懂得基本的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师基本功,具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口语和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获得职业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