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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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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财经类公办

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高考总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原则上不作退档处理,入学时可以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专业调剂。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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